近日19时30分许,高速支队京津大队交警在北塘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内人员密集,有超员交通违法嫌疑。交警立即拦检该车发现,这辆车核载5人,但车内共有驾乘人员7人。面对交警,驾驶人表示因其认为“乘员人数比较尴尬,开两辆车浪费”,于是让乘员们挤乘在一辆车内,侥幸驾车驶入高速公路。最终该驾驶人因驾驶超员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相关资料图)
区别于普通道路
高速公路上超员行驶更加危险
高速公路车速快
超员出行加大车辆载重
易造成车辆不稳定 加重事故后果
易导致车辆爆胎失控多发
加大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出的乘客没有安全带保护
一旦发生意外,极有可能被甩出车外
▲面包车高速公路超员行驶,车辆失控,人员被甩出车外。
对于超员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一律严格依法处罚并纠正,依法按照车辆类型、超员比例对驾驶人处以罚款,并对驾驶证记分。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员的,将依据《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面包车涉嫌非法营运的,将被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超员交通违法记分分值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驾驶证不记分。
★超过核定人数20%未达50%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未达50%,驾驶证记6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驾驶证记3分。
★超过核定人数50%未达100%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未达100%,驾驶证记9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驾驶证记6分。
★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驾驶证记12分。
天津交警提示
要安全 莫超员
驾乘车辆自觉文明守法
做到“一人一座一带”
保障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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