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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沿线车速快,饮酒后驾车驶入高速公路,其危险性也将陡然增长。日前,两名“醉司机”将安全抛之脑后驶入高速公路,其中一人还曾有醉驾违法记录,幸亏被高速交警及时拦检,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月10日23时许,高速支队海滨大队交警在官港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治理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客车行驶状态异常,立即拦检该车。后经抽血检测,驾驶人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当事人于2021年8月就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此次再次因醉酒被交警查处。
2月12日21时15分,海滨大队交警在开展行动时,查获了另一名“醉司机”。该违法驾驶人表示,他在当日吃晚饭时喝了酒,自认为“喝得不多,开车没问题”,遂打算沿高速公路驾车回家。
目前,上述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天津交警提示
为给市民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由于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而每一起致人死伤的交通事故,都会破坏至少一个家庭的幸福团圆。
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酒驾醉驾的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场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精神成本巨大,不要心存侥幸,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关键词: 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