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
也是交警识别车辆信息的重要信息
然而
个别驾驶人却抱有侥幸心理
竟然故意伪造、变造车辆号牌
2月13日8时30分许,交警直属支队铁骑护卫机动队队员在昆仑路沿线接市民提供线索,一辆红色小轿车涉嫌变造机动车号牌。交警随即对该车进行布控拦截,最终在昆仑路辅路将该车查获。经查,该车的前后号牌尾号数字“0”,被带有数字“7”的贴纸粘贴覆盖。该车驾驶人表示,因当日车辆尾号限行,自己图一时之便,为逃避处罚,选择变造号牌。
相关法律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天津交警提醒:号牌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是合法上路的前提。任何故意遮挡、污损、变造、伪造号牌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而以此手段逃避电子警察摄录,只会得不偿失,还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关键词: 黄色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