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牌照
(资料图片)
是机动车身份的重要标志
但为了躲避电子摄录
一些驾驶人“别出心裁”
试图用故意污损号牌的方式
来躲避违法处罚
1月31日夜间,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队西青开发区大队在梨双路沿线设置点位开展治理工作时,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迎面驶来,民警发现该车辆号牌已被泥土全部遮挡无法看清,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事实面前,车辆驾驶员对自己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尽快将号牌恢复原状。
当晚21时许,另一辆号牌被泥土覆盖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至此处,同样没能逃脱民警的检查。经工作,民警依法车辆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尽快将号牌恢复原状。
机动车号牌就像是公民的身份证一样,具有唯一性、合法性,是机动车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有利于监督督促驾驶人遵法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机动车号牌也是案件侦破的重要线索,有利于尽快查找到肇事者,维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故意污损遮挡甚至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对车辆号牌的识别,还对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法律链接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西青警方在此提示广大驾驶员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
应保持号牌清晰、完整
不要故意遮挡或污损车牌
不要心存侥幸
“小聪明”要付出“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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