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卫健委等8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名医堂试点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为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平台能力,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我市制定了《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按照该方案,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将试点开展旗舰级、区域级和基层级名医堂样板建设。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按标准建设名医堂。
总体要求
构建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新型机制,分层级试点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打造名医堂医疗、康复、治未病等综合平台。
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完成名医堂试点建设工作。
充分利用我市中医药领域院士、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市级名中医等名医团队优质资源,扶持多元投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试点建成“旗舰”“区域”“基层”三级名医堂体系。
建设模式
以政府举办的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依托,开展旗舰级、区域级和基层级名医堂试点样板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按标准建设名医堂。
充分挖掘我市名中医优质资源,打造“杰出名医团队”“领军名医团队”“基层名医团队”等多层级名医团队。
以中医药领域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等为团队核心组建人数15-20人的“杰出名医团队”,
以市级名中医、青年岐黄学者、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等为团队核心组建人数10-15人的“领军名医团队”,
以区级名中医为团队核心组建人数5-10人的“基层名医团队”。
不同级别名医堂应具备相应数量的名医团队入驻。
建设要求
医疗机构要求
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场地要求
旗舰级名医堂▼
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00平米,所在区域在机构内应相对集中,主要包括名医工作室、中药房、中药库、煎药室、资料阅览室、临床经验示教室、宣教观摩室、候诊区、诊室,其中诊室数量不少于15间,示教室、观摩室能够满足50人同时学习观摩和召开会议。
区域级名医堂▼
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00平米,所在区域在机构内应相对集中,主要包括资料阅览室、中药房、中药库、煎药室、临床经验示教室、宣教观摩室、候诊区、诊室,其中诊室数量不少于10间,示教室、观摩室能够满足20人同时学习观摩和召开会议。
基层级名医堂▼
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米,主要包括资料阅览室、临床经验示教室、示教观摩室、候诊区、诊室,其中诊室数量不少于5间,示教室、观摩室能够满足20人同时学习观摩和召开会议。中药房、中药库、煎药室必须设置齐全,且煎药室面积不少于10平米。
名医团队要求
为保证工作质量,每名医师参与名医团队不多于1支,名医团队人员组成每6个月可调整一次。“杰出名医团队”入驻名医堂不多于4家,“领军名医团队”入驻名医堂不多于3家,“基层名医团队”入驻名医堂不多于2家。
旗舰级名医堂▼
应有中医药领域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每周出诊,至少具有1支“杰出名医团队”和3支“领军名医团队”以上级别名医团队入驻。
区域级名医堂▼
应有市级名中医、青年岐黄学者、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每周出诊,至少具有1支“领军名医团队”以上级别和3支“基层名医团队”以上级别名医团队入驻。
基层级名医堂▼
应有区级名中医每周出诊,至少具有1支“基层名医团队”以上级别名医团队入驻。
推进计划
2023年完成
制定名医堂建设标准
研究制定名医堂建设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和各级名医堂建设基本要求,保障试点工作体系协调、科学可行、程序规范。
公立机构先试,引导社会参与
由符合名医堂试点建设标准的三级中医医院先行试点建设“旗舰级”名医堂、组建名医团队。探索引导和激励机制,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逐级推动。
2023-2025年完成
总结试点经验,全市广泛推进。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推进名医堂建设工作,逐步扩大名医堂品牌影响,积极推动名医堂项目及产品走向全国。
发展对外贸易,引进优质资源。
支持名医堂发展中医药国际贸易和服务,鼓励全市名医堂将中医特色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向国外推广,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积极引进国内优质名医资源在津参与名医堂工作,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
编辑 | 马瑞
来源| 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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