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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强化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接连查处3名醉驾司机。
1月24日21时许,杨村大队交警在光明道与翠通路交口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时,发现一驾驶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称当晚与家人聚餐时喝了酒,觉得自己非常清醒便没拿酒后开车当回事,返家途中被查处。后经抽血检测,证实其确属醉酒驾驶。
同晚,崔黄口大队交警巡查期间,发现一辆机动车在道路上“画龙”,在被交警拦下后,该驾驶人称当晚喝了酒,他认为回家距离非常近,绝不会被交警查获便侥幸驾车行驶。后经抽血检测,其也确属醉驾违法。
目前,上述两名驾驶人已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已移送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月27日22时许,东马圈大队交警在南东路与光明道交口将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一驾驶人查获。经核查,3年前其就因醉驾被吊销了驾驶证,此次不仅重蹈覆辙,而且还新增了“无证”违法。
目前,该驾驶人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移送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交警提示
机动车驾驶人要避免在出门前饮酒,饮酒后切勿驾车外出。亲朋好友聚会期间要相互劝告,避免同伴因酒驾引发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危险,驾驶人自身更要严于律己,保障交通安全。
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对酒驾醉驾保持高压严管态势,集中力量严厉查处酒驾醉驾严重违法,提升春运期间夜间管控力度,对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让酒后驾驶成为人人“不能碰、不敢碰、不想碰”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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