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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宁河清风”消息,宁河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3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开曝光。
1.宁河区急救分中心党支部原书记、原主任黄学明操办丧事期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3月,时任宁河区急救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黄学明在操办父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受本单位21名职工赠送的礼金共计11000元,黄学明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5月,黄学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宁河区芦台街道办事处职工付桂月违规赠送礼金问题。2019年至2021年期间,宁河区芦台街道办事处职工付桂月为与原芦台镇挂职副镇长常庆江(凯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已另案处理)处好关系,先后分3次送予常庆江现金共计3万元,付桂月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5月,付桂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副主任李佑昆兼职取酬问题。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李佑昆任宁河县宁通机动车性能检测中心、宁河县交通系统服务中心两个国有企业的经理,工资关系在宁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期间,宁河县交通系统服务中心以李佑昆名义成立宁河县田泽汽车配件销售中心,李佑昆从该中心领取职务岗位津贴、话费补贴等共计18144元。2021年8月,李佑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天津得利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唐玉兰违规赠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天津得利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唐玉兰为与时任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蔡某某(已另案处理)搞好关系,先后分3次送予蔡某某现金共计6万元。2022年4月,唐玉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 | 马瑞
来源| 宁河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