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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14时许,交警南开支队秩序管理大队交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辆白色小客车驾驶人疑似为失驾人员。随后,交警经布控仅用10分钟即在简阳路沿线将嫌疑车辆查获。经查,驾驶人此前因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吊销了驾驶证。按照规定,该驾驶人此次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酒驾”“毒驾”和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失驾”后继续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受到严厉处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天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失驾”后仍驾车上路是违法行为
一经查处将受到罚款、拘留的处罚
切莫存在侥幸心理
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
关键词: 公安交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