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河东区津塘路与中山门一号路交口为丁字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横过津塘路时可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过。但是由于人行横道线的道路中间设有约15厘米的砖台,行人与非机动车通过时需要迈过砖台方可通过,而骑车人只能下车搬车越过后再骑行。建议拆除该路口道路中央的隔离砖台,打开缺口,同时设立隔离墩,只允许非机动车通过,方便市民通行。
市民刘先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调查
12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河东区津塘路与中山门一号路交口,看到了市民刘先生反映的人行道中间有一个砖台的问题。行人从中山门一号路穿过津塘路时,需要迈过砖台。骑自行车的市民则要停下来,搬着车子越过砖台再骑行。此外,不少人为图方便,提前在光华路与津塘路交口逆行津塘路车道进入中山门一号路,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将问题反映给河东区宣传部门,工作人员核实后表示津塘路是市管路,由市城管委负责。其下属单位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设施管理科答复称,已就该问题与交管部门沟通过,拆除砖台不是问题,但需要经过交管部门认可。
随后,记者联系了属地中山门大队,相关负责人说关于市民出行不便的问题,他们已经和道桥部门调研沟通。改后虽然可减少非机动车逆行情况的发生,但是也会出现机动车闯信号灯的现象。为此,他们会继续调研通行情况,将市民的建议向上级部门反映。
两块限重牌标注迥异 一块已有“主”一块无人认
这块限重牌 到底谁立的?
编辑同志:
最近我开车时看到一件让我费解的事,在河东区津滨大道由东向西方向,进入东风立交桥的快速路入口附近,相隔十来米竖立着两块限重牌,其中一块牌子上写着限重“20t(吨)”,另一块写着限重“30t(吨)”,两块紧邻的限重牌限重重量相差10吨,司机从此经过无所适从,到底应该以哪个限重重量为准?
市民刘先生
记者调查
12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河东区津滨大道,在津滨大道辅路与泰兴南路交口附近,只见津滨大道快速路入口附近前后设立了两块牌子,入口处的牌子红色圈内标注着“20t(吨)”的字样,前行十米左右的“东风立交桥”牌子上,红色圈内标注着“30t(吨)的牌子”,两块牌子相差十米,限重相差10吨。
这两块牌子到底是谁设立的?限重为何相差10吨?记者将问题反映给交管科设支队安全设施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快速路和桥梁上的牌子,由道桥部门设立和管理。随后,记者将问题反映给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经相关业务部门核实,其中东风立交桥那块限重30吨的牌子是他们设立的,他们表示牌子上设立的限重没有问题,至于入口处的那块牌子,他们也不清楚是谁设立的。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市交通运输委,交通运输委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回复记者说,只有高速公路和公路上的设施由他们负责,快速路上和桥梁上的设施并不是他们负责,牌子是谁立的,他们也不清楚。
截至记者发稿前,另外一块限重牌子的产权单位仍未找到,记者将继续寻找,并持续关注问题的解决。
这几个交通提示牌该撤销了
交管部门:已转业务支队和属地支队进行处理
编辑同志:
最近我在路上发现了几个交通指示牌,一处在和平区南京路与河北路交口,隔离护栏上设置着“禁止机动车驶入西安道”的牌子,实际机动车在此处可以右转至西安道;一处在河东区昆仑路辅路与月牙河北路交口,道路已开通,但旁边“施工断交”的牌子仍然竖立着;一处在去往天津大道方向的双港桥下,立着“去往天津大道方向车辆前方200米掉头”的提示牌,但此处断口已打开,车辆可直接通行。这几处交通指示牌应该取消,以免误导驾驶人。
读者刘先生
记者调查
12月22日上午,记者分别到反映人刘先生提到的三个点位实地查看。在和平区南京路右拐河北路的路口东侧的机非车道隔离护栏上,固定着一个写有“禁止机动车驶入西安道”的交通提示牌,但记者在现场观察到,机动车在河北路上是可以右转到西安道上的。随后,记者来到河东区昆仑路辅路与月牙河北路交口,这里立着一块提示牌,提示“月牙河北路断交施工 前方禁止左拐”,但此时现场施工早已结束,前方左转路口已经开通,地面标线也已划好,这个提示禁止左拐的牌子应该撤销了。之后,记者驱车来到津南区天津大道双港桥下,一个提示牌上写着“去往天津大道方向车辆前方200米处掉头”。但提示牌向前200米处,原先的断口已经打开,车辆可以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提示直行前往天津大道,无需再行驶200米掉头,并且原掉头处已经封闭。
12月22日下午,记者将这些情况反馈给市交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马上转给相关部门处理。12月25日下午,交管部门回复记者,他们已经转业务支队和属地支队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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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报记者狄慧 庄媛 刘波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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