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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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目前正值秋冬时节,随着气温不断降低,雾霜、冰雪等恶劣天气将陆续到来,给大家的道路出行带来不便的同时,各类潜在的交通危险不容忽视,交通安全问题需要特别予以关注。为了更好地守护您和全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让每一个家庭幸福美满,交警特别向您及家人提示,在日常出行中,特别是交通早晚高峰上下班、上下学途中,需注意遵守以下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夜间早休息通勤早出门
秋冬季节保证休息睡眠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有助于道路出行途中头脑清醒、反应能力更佳,可有效避免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也就更有保障。长途驾驶车辆时,出现眼干、喉燥、头晕目眩、耳鸣、出虚汗、打瞌睡等疲劳驾驶的症状,需立即到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安全地点进行充分休息。
多关注天气 专心保安全
秋冬季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多发,在出行前需多加关注天气预报,做好相应准备。驾车行驶中,驾驶人要保持平和心态,不急不躁,多注意观察路面及周边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持中低速度,在不熟悉的道路行驶要拉大安全距离、尽量避免超车。切勿开“逞能车”“赌气车”,对待外界的干扰要冷静、理智,要全神贯注、避免分心,不得出现打手机等危险举动。
开车不喝酒 酒后不开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对光线、声音的反应时间延长,在行车中会造成无法正确判定车辆的距离、速度,不能及时注意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对危险隐患难以发现,会出现困倦状况,甚至失去理智、意识,无法正常控制机动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远离酒精。
路口不闯灯礼让显文明
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骑行非机动车、步行,都要时刻文明守法,行至路口时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指示,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切勿抢行,红灯时段禁止通行。各类车辆转弯时,需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遇红灯亮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在无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交通标志和标线,依规通行,保障安全。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控制好车速平稳路畅通
超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均要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临近路口停止线及转弯前,驾车和骑车都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车辆的正常行驶。电动自行车骑行车速不应大于25公里/小时。骑车时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系好安全带 行车莫超员
机动车行驶中,驾乘人员数量需符合车辆核载人数要求,杜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违法车,车内所有驾乘人员需全程系好安全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易导致车辆在行驶中失衡、发生侧翻等交通事故,且车内超出乘员无安全带保护,一旦遇到事故更容易使人员出现严重伤亡。特别提示您,行车过程中需始终保证“一人一座一带”。
“炸街”驶不得 安全放首位
机动车违法改装上路行驶、“炸街”扰民、追逐竞驶以及摩托车违法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群众对此也深恶痛绝。在驾车出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擅改车辆、闯禁行路,更不得追逐竞驶、“炸街”扰民,自觉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戴好安全盔 “慢行”守法规
在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步行虽然速度慢,也需文明守法避免危险。骑行非机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或是在机非混行车道内靠边行驶。转弯前,需提前观察后方情况并伸手示意,在通过车辆较多、人流较大的路口、路段时,要下车推行,切勿突然猛拐,确认安全时再前行。行人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要紧靠路边行走,并需注意来往车辆,切勿斜穿或猛跑或与机动车抢行。
夜间慎出行多注意观察
夜间驾驶机动车由亮处到暗处时,眼睛需要适应过程,因此应提前降速,行经弯道、坡路、桥梁、窄路和不易看清的路段时更应降低车速,并随时做好制动或停车的准备;在繁华街道也需低速行驶,避免因灯光照射对驾驶视线的影响。骑车、步行时,要尽量穿着颜色鲜艳的衣服,保证非机动车上脚蹬和后挡泥板处反光标志的清洁。
用车勤检查 不开带病车
按照冬季机动车保养要求,及时更换防冷液、机油、玻璃水等,长途行驶的车辆还需配备水箱保温垫。勤检查车容车况,特别是机动车的制动、方向等重要部件,在出车前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排除险情,切勿侥幸。
最后,衷心祝愿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一路顺风、平安回家!祝愿您的家庭幸福美满!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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