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高速交警在周末的巡查工作中发现,个别驾驶人违法占用应急通道,将高速公路上的这条“生命通道”视作“超车道”“停车区”“休息区”。广大驾驶人需注意,高速公路行车切勿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此举可能延误救援时间,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在开展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中,交警高速支队各大队加强夜间巡查和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11月12日晚10时26分,一辆小客车在秦滨高速公路临港收费站附近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驾驶人被交警海滨大队依法查处。仅10分钟内,6辆机动车驾驶人在该路段附近发生占用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既有小客车,也包括重型半挂牵引车等大型货车。
应急车道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与车行道相邻并铺以具有一定强度路面结构的路肩部分,是靠高速公路右侧用白色实线划出的一条车道,主要作用是让故障车临时停靠,以及发生紧急情况时方便急救车辆通行。如果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随意占用应急车道停靠,一旦后方来车观察不到或采取措施不及时,小则险象环生,大则造成事故、车毁人亡。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高速公路属封闭式道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救援车辆只能沿高速公路到达现场,此时应急车道的“生命通道”意义就会体现出来。应急车道只能在紧急情况下用来通行或停车,一般在发生事故时供警车、救护车、拖车通行或暂时停放事故车,其他车辆在交警指挥下才可以通行。
天津交警提醒您: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前方发生交通事故行驶不畅时,需耐心排队等待,杜绝从应急车道等周边车道超车前行;所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难以移动时,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