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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从天津自贸区创新发展局获悉,为全面落实《天津市生物医药产业链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本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近日,市药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部门联合创新,共同印发《天津市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创新性推出“白名单”制度,率先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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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受限于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管理的相关规定,部分生物医药企业在研发中经常遇到部分研发用物品无法获得进口通关单,影响企业研发进程。为解决相关痛点,按照“优化创新、高效服务、便利通关、风险可控”原则,本市相关部门联合创新,推出“白名单”制度。根据试点方案,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在办理研发用物品进口时,可凭“白名单”认定文件代替《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进口申报验放手续,极大地提高通关效率,进而促进天津自贸试验区生物医药产业研发能力持续提升,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提供重要保障。
下一步,天津自贸区创新发展局将针对自贸试验区内的生物医药企业,组织首批“白名单”企业和药品申报,并加快自贸试验区生物医药供应链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化监管,推动开展特殊物品风险评估模式创新,推广公益代理模式,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为新药研发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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