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统一部署,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市治超办等部门,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百”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
近日,滨海分局交警支队新港路大队交警在天津大道沿线拦检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现,该车实际车货总重40.2吨,驾驶人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10月29日深夜,滨海分局交警支队河西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津汉线、丹东线、滨玉线布设点位,于24时许拦截到涉事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实际车货总重超64吨,该车驾驶人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3分。
(资料图)
交警对上述两名货车驾驶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同时责令其将超重货物卸载进行安全转运。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两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上述两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按照《安全生产法》对货运源头单位、相关监管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您可知超载会有哪些危害?
1
增加轮胎压力,易爆胎;
2
易导致制动失灵引发侧翻;
3
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
自8月初至年底,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市治超办和市港航局、市道路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市公路中心等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双百”货车超限超载严重违法专项治理行动。行动期间,重点治理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或超过车辆允许最大核载100%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疲劳驾驶、非法改装、涉牌涉证、野蛮驾驶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结闯站闯卡,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检测等扰乱执法行为;“黄牛”带路、盯梢探路、聚众堵路、暴力抗法等干扰治超执法的行为。
交警提示
天津交警提示货车驾驶人、车主、运营企业,为了驾乘人员自身以及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及企业自身良性发展,需自觉依法运输、文明安全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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