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
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
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资料图片)
33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
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
包括药店、诊所、卫生室等
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33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2日
编辑 | 程婷
来源 | 天津市医保局网站